关于是否可以同时开收据与发票的问题,目前观点并不统一 ,如果客户既要求开收据又要发票一定要谨慎,同时开具的情况非常少见, 发票重复开具一定要及时作废。发票同收据属于不同性质的收款凭证 。收据属于财政性票据,是首付款凭据。发票是在增值税 、营业税纳税行为发生时收款方向付款房开具的凭证。二者不具有同等效力。因为收据与发票的用途不完全相同 ,这点注意就可以了,不要重复开具发票 。
一、开发票时的注意事项
(1)销货方在整本发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有无缺页、错号、发票联无发票监制章或印制不清楚等现象,如发现问题应报送税务机关处理。
(2)整本发票开始使用后 ,应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写,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 ,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 、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填开的发票不得涂改、挖补 、撕毁 。
(3)开具发票要按照规定的时限、逐栏填写,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未经税务机关批准 ,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4)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 ,未发生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
(5)销货方应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开具发票,不准买卖、转借 、转让和代理开具。
(6)销货方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 ,开具后的存根联要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
法律依据:
《发票法》第二十六条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 。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财政部监制收据可以当发票吗
收据和发票的区别如下:
1、收据与发票的定义不同。收据是指财政部门印制的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的收付款凭证,收据所收支款项只能作为收取往来款项的凭证;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 、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是合法的凭证,发票可以作为报销的凭证,列入成本费用;
2、收据与发票的分类不同 。收据可以分内部收据和外部收据。外部收据又分税务部门监制、财务部门监制 、部队收据三种;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香港发票;
3、收据与发票的意义不同。发票是指购销商品 ,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和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凭证。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发放和管理,纳税人根据经营范围向税务机关领购相关发票 。收据仅适用于与经营无关的往来款项的凭证。如果要进入成本费用的 ,必须是发票;如果收据入成本费用的话,税务部门查到后,要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 、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
财政局收据可以作为发票。但是发票用于购物和服务有关方面的可以作为凭证。收据只能用于企业与个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往来款项的票据 ,不可以用于涉税方面的费用和成本的凭证 。
财政部监制的收据可以入账这种就是事业单位的发票,可以入账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印制发票的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建立发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 。
财政局收据可以作为发票,但收据不等同于发票。发票是用于购物和服务有关方面的凭证;收据是用于企业与个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往来款项的票据 ,不可以当做涉税方面的费用和成本的凭证。收据不能报销 。只有正规的发票才能报销,因为正规的发票具有正规的合法性。
只要是省财政厅监制的“收款收据”就可以报销:财政厅关于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 、专项收费票据管理的补充规定中明确指出: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费除经国家财政部批准的省财政厅验证的全国统一专用票据外,必须按下列规定使用 ,不得互混(代)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 、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印制发票的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 ,建立发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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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本篇文章《收据和发票能一起开吗》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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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览: 关于是否可以同时开收据与发票的问题,目前观点并不统一,如果客户既要求开收据又要发票一定要谨慎,同时开具的情况非常少见, 发票重复开具一定要及时作废。发票同收据属于不同性质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