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鉴定工伤后公司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 ,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公司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 ,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 ,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一、下班后发生车祸怎么赔偿
1 、下班后发生车祸可以按照工伤事故来进行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管理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 ,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 ,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 ,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二、工伤认定标准有哪些
工伤认定标准如下:
1、申请人备齐工伤认定申请表和职工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社保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 ,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机构决定受理的,出具受理文书,并送达申请人;
4、机构经审查和调查取证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5、依法将认定文书送达受伤害职工 、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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