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车位是没有产权的。关键是购买的合同及价格 。如果开发商和自己的合同是产权车位 ,也标明了相应的价格,而卖给自己的是人防车位,只有使用权 ,当然不合理;反之,如果合同是人防车位,只有使用权,价格也相对较低 ,要换成产权车位,当然要补点差价。
法律分析
有产权证的地下车位能买卖。首先要看开发商是否有权销售车位给自己,以下情况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 ,开发商无权出售,即你无地下车位产权,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 。否则业主最后拿到手的只是一纸合同 ,而不是产权证。有的开发商在签车位合同的时候会申明车位不能买卖。不会与业主签买卖合同,只签租赁合同。可是在合同中并不向消费者声明“租赁期限超过20年后将不受法律保护” 。如停车位经登记并取得产权证书,则可依法转让、出租 、抵押及以其他方式进行处分。地下停车位作为商品房产销售时 ,应当先取得销售许可证。根据规定,未取得销售许可的商品房产不得销售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 、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 ,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 ,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 。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 ,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买了人防车位被收回了怎么办
人防车位买了可以申请退款。
已经买了人防车位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欠款,因为人防设施属于国家所有,人防车位也属于人防设施 ,禁止买卖 。如果开发商卖的是人防车位,则买卖合同视为无效,业主就可以要求其返还钱款。而且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 ,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 ,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 ,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
买车位需要的手续:
1 、业主在购买车位的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及款项;
2、凡已租赁本小区地库车位的业主 ,具有该车位的优先购买权;
3、购买车位的业主需支付车位维修基金,契税等相关费用;
4 、地下车库车位购买后是可以买卖的,但是只限于卖给同小区的业主;
5、车位以个为销售单位 ,而不是以面积销售。有关面积可以询问管理处;
6、购房合同所有产权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签订《车位买卖合同》;
7 、如用支票支付车位款,需在支票到账后方能办理进户手续 。
综上所述,人防车位顾名思义就是用于人防工程 ,主要就是给战乱的时期用于人员的隐蔽,将人防车位当做一种防空的指挥所或者医疗救护站,也是国家强制要求配套的设施 ,这种人防车位是不能够出售给业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人防车位能买吗?有产权吗
人防车位不同于普通车位,人防车位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有大型密闭铁门。那么买了人防车位被收回了怎么办? 如果人防车位是车主跟小区的开发商购买的 ,可以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因为开发商私售人防车位也是违法的行为,车主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购买款项。也可以私自于开发商进行协商 ,让开发商给予一定金额的理赔 。人防的车位是不可以私下买卖,租赁也是不可以的,如果出现了收回的情况 ,要寻求法律的保护。什么是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是用于人防工程的车位,主要是用于战乱期间人员的隐蔽,也是国家强制要求小区的配套设施。人防车位从建筑物的结构上来讲 ,是围合空间里面的车位,它是根据小区的整体规划并划分区域来建设,也会被集中管理,它的产权是属于国家的 。随着购车的家庭越来越多 ,小区的车位也变得紧俏起来,如今一个停车位动辄十几万,甚至超过了买辆车的费用。而为了缓解停车难的问题 ,小区一般都会配建地下车位,那么,地下车位究竟是人防工程还是普通工程?能不能办产权证?买到人防车位该怎么办呢?
一、如何识别小区停车位产权?
1、停车场在小区房屋销售时未按公建面积公摊 ,车位产权应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对业主出售,此时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受到法律保护。
2 、开发商在销售小区房屋时已将地下停车场按公建面积分摊给了全体小区业主的 ,从法律上讲,该车位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与个别业主签订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
3、地下停车场是由人防工程改建的 ,尽管该面积未分摊给全体业主,但开发商也无权出售。《物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铁路、公路 、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 。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九条规定:“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 ,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可知,人防车位是由人民防空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能,该类车位不可以办理产权证 ,所有权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 。
二、人防车位和产权车位的区别:
车位的不同
三 、开发商买卖人防车位怎么办?
如果因“购房送车位”又未被告知是人防车位,而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的 ,业主有权请求确认购房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购房合同。
首先,人防车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给个人,也不能办理产权证书。其次 ,开发商的行为构成欺诈,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用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购房者 ,使购房者因陷入错误认识而与之进行交易 。
开发商按比例配套建设人防工程是其法定义务,且建设过程中享受了相关税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开发商的行为类似于代建,只不过法律赋予了作为投资者的开发商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开发商在享有使用和收益权利的同时,必须无条件接受人防部门对于人防车位的管理,既包括平时的监督管理 ,也包括战时的无条件将人防车位作为人防工程进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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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本篇文章《开发商把人防车位卖给业主怎么办》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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